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刑事辩护律师普法音频>> 当取保候审的12个月期限到期后,我该如何处理?
取保候审在12个月期满后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当案件明显轻微,无需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证据不足以支持刑事追究时,相关机关会决定撤销取保候审。
2. 如果案件仍需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机关会移送案件或变更强制措施。
3. 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被法院作出判决并生效,那么将开始执行判决,同时取保候审措施将自动撤销。
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流程:
1. 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原先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会出具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
2.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需领取该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
3. 随后,他们需携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到之前交纳保证金的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的条件通常包括:
1.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未离开指定的市、县范围。
2. 在传唤时能及时到案。
3. 未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 未毁灭、伪造证据或与他人串供。
取保候审撤销或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可能包括:
1.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无需被追究刑事责任。
2.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
3. 原先作出的取保候审决定不当。
4. 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严重疾病或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5. 案件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审结。
6. 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是孕妇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7. 已被逮捕的被告人,一审法院已判处管制、缓刑或单独适用附加刑,但判决尚未生效。
8. 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在二审审理期间,其羁押时间已达到一审法院判处的刑期。
9. 案件因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且法定期限已届满。
10.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死亡。
11. 保证人死亡、重伤或失去保证能力。
12. 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需复议、复核,或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复议、复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