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伊春

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音频>> 五一假期期间,离婚登记处是否开放服务?

五一假期期间,离婚登记处是否开放服务?
2024-05-10 婚姻家庭 阅读量: 225

五一假期期间,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将暂停服务。

五一是全民法定休假日,所以民政局在此时不会进行日常办公。这包括劳动节当天(5月1日)以及其他全民放假的节日,如中秋节等。因此,如果夫妻双方在五一期间希望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等到假期结束后的工作日。

在办理离婚时,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双方必须自愿离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离婚协议书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同时持有有效的结婚证。此外,还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证件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以及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等。

离婚登记的程序包括:向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离婚申请,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签署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最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审查相关证件和材料,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将予以登记。

因此,如果夫妻双方在五一期间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建议提前规划,确保在假期结束后的工作日进行申请。同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件和材料,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热门推荐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539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