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音频>> 一个再婚者和一个初婚者应该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当一对新人,其中一个为二婚,一个为头婚,打算办理结婚证时,需要遵循以下流程:
第一步:提交申请
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携带各自的户口簿和身份证,还需签署一份声明,证明双方均处于无配偶状态,并且与对方没有直系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如果其中一方曾有过婚姻经历,需要提供离婚证明。此外,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区,还需带上医院的婚检证明。然后,双方需一同前往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结婚申请。
第二步:接受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如有必要,登记机关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进行进一步的调查,甚至可能要求进行特定的医学鉴定。
第三步:完成登记
经审查后,若婚姻登记机关认为双方符合结婚条件,便会准予登记,并颁发结婚证。若不符合条件,登记机关将出具书面说明,解释不予登记的原因。
办理结婚证的必要条件
1. 双方自愿结婚,并且各自没有合法的配偶。
2. 男方年龄需满22周岁,女方年龄需满20周岁。
3. 双方不得为直系血亲,且在三代以内不得有旁系血亲关系。
4. 双方均不得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例如麻风病等。如果有一方患有严重的医学问题,如丧失性功能,必须在申请结婚前如实告知对方。
5. 双方必须一同亲自前往办理,不能由他人代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