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音频>> 为孩子更改姓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要更改孩子的名字,需要准备以下证明材料:
1. 孩子本人需向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
2. 提供能证明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材料,如家庭户口本、父母的身份证和结婚证等。
3. 提供能证明孩子姓名变更事实、依据和理由的材料。
4. 准备两张孩子的一寸近期照片。
5. 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更改孩子名字的流程如下:
1. 向户口登记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的申请。
2. 准备并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变更申请书以及单位开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到派出所的户籍科。
3. 如果审查无误,派出所会上报分局进行再次审核。
更改名字有一些限制条件:
1. 如果户口本和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致。
2. 由于非个人原因导致的身份证名字错误。
3. 身份证上的名字或其谐音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或可能导致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伤害个人感情。
4. 身份证名字中含有生僻字,或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更改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