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刑事辩护律师普法音频>> 无期徒刑是否等同于被判终身监禁?
无期徒刑并非意味着终身监禁。
无期徒刑,作为一种位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严厉刑罚,允许犯人在狱中表现良好时获得减刑。
减刑的条件包括:
1. 无期徒刑的犯人在执行期间,若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并展现出悔改或立功的表现,均可获得减刑机会。
2. 犯人有以下重大立功表现之一,应当减刑:如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在抗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
无期徒刑的特点有:
1. 它是自由刑,剥夺犯人的自由,要求其在特定场所服刑,失去人身自由。
2. 无期徒刑的羁押时间不能折抵刑期。
3. 无期徒刑的核心是对犯人进行劳动改造,以促使其积极向善。
4.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人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5. 无期徒刑作为死刑的替代刑罚,为应当判处死刑的犯人提供了改过自新的机会。
减刑的申请流程如下:
第一步,服刑人员需提出减刑申请。
第二步,服刑人员所在监狱将对其提请减刑。
第三步,人民法院将对减刑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定。
第四步,人民检察院将对减刑裁定进行检察监督。
申请减刑所需材料包括:《提请减刑建议书》、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的复印件、犯人悔改或立功表现的书面说明、罪犯评审鉴定表和奖惩审批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