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刑事辩护律师普法音频>> 被批捕后,是否仍有机会申请取保候审?
当满足以下条件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批捕后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1. 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仅需接受附加刑的处罚;
2. 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给社会带来危害;
3. 若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为怀孕、哺乳的妇女,且取保候审不会带来社会危害;
4. 当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仍未解决,需要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
取保候审有两种方式:
1. 保证人担保:被取保候审人需找一个符合法律要求的人作为其保证人。这位保证人需承担法定义务,确保被保证人随时应传随到。如果被保证人违反相关规定,保证人需承担相应责任,可能面临罚款,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2. 保证金担保:被取保候审人需缴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为担保。若违反相关规定,该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根据情况,被取保候审人可能需要再次交纳保证金、寻找新的保证人、接受监视居住或被捕。若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未违反任何规定,保证金将在取保候审结束时退还。
请注意,对于同一个被取保候审人,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担保和保证金担保两种方式。
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 在接到传讯时,应及时到场;
3. 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 不得销毁、伪造证据或进行串供。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