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劳动工伤律师普法音频>> 劳动局怎么处理拖欠工资的情况?
劳动局负责处理涉及拖欠工资的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其职责包括: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推动用人单位遵守;
二、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
三、接收并处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
四、依法纠正并处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
关于劳动局的投诉流程:
1. 劳动者可以通过拨打举报热线、写举报信或直接前往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到投诉后,将依法进行调查,并在立案后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
2. 对于违法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并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
当公司无故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方式:
一、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1.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该部门将依法处理。
2. 用人单位若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支付,并可能要求支付差额部分及赔偿金。
二、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情况下,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此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后,应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包括提交申请书、仲裁受理、开庭审理、仲裁调解和仲裁裁决等步骤。在申请仲裁时,劳动者需要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3. 如果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将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案件将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