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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标准新农合报销比例
2023-12-29 法律顾问 阅读量: 1827

三级医院新农合的报销标准和报销比例是:
1.新农合门诊报销规定: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门诊报销包括药品报销以及检查费用报销。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2.新农合住院报销规定:三级医院报销30%,住院报销包括药品报销以及治疗费报销。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3.新农合大病报销规定: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大病报销范围包括符合规定的大病医疗费用,具体以各省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为准。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报销的范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医院年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由个人自付。同一统筹期内达到起付标准的,住院两次及两次以上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有最高限额。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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