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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2、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建立劳动关系并与之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初始自主创业(兼职创业除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3、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
4、具有本市户籍住房困难或者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在本市租房居住并支付租金的。
南京租房补贴的申请流程有:
1、申请。由户主或其配偶向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 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2)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家庭成员婚姻情况证明;
(5)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2、审核。街道办事处完成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人口、住房、 财产等信息的全面核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社区公示 10 日。
3、发放。租赁补贴实行按月补助,按季发放。由区住房保 障部门向区财政申请,于每季度首月底前将本季度补贴发放至被 保障对象个人账户。
【法律依据】
《南京市发放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第一条,1.户籍在本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且满5年。
2.符合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
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