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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消防工作应贯彻( )的方针
2023-12-20 法律顾问 阅读量: 1101

企业消防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所谓预防为主,就是在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上,把预防火灾为先,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积极投入,主动采取例如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宣传教育等措施,防止、控制和减少火灾危害。像凡事预则”、未雨绸”、防患于未然等,都体现了预防为主的思想。

所谓防消结合,是指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防火与灭火,必须有机地结合下来,即在做好防火教育工作的同时,要大力加强消防队伍专业化和工业化建设建设,搞好执勤训练,积极做好各项灭火准备,一旦发生火灾,迅速出动,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消防工作贯彻方针如下:

(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2)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

(3)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申请消防员需要条件如下: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与法律,同时也满足其它的法律规定;

2、报考人员需要是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

3、身高、体重、年龄等等,要满足相应的条件,一般身高不能低于170cm,体重结合身高有判定标准,年龄的话一般是在18-24周岁,特殊情况下会适当地放宽;

4、文化程度这方面,至少是在高中以上;

5、具备相当良好的心理素质,有高尚的道德品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应急管理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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