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法律顾问律师普法音频>> 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的区别
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区别如下
1、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税率不同:简易计税办法使用的税率一般以3%较为常见,在营改增之后,某些行业存在5%的简易征收率;一般计税方法使用的税率根据使用情形主要涉及的是16%、10%、6%等不同税率。
3、应纳税额。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4、是否抵扣。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通常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5、是否开具专票。适用按3%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项目,除明文规定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小规模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通常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计税方法
指的是计算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一般计税方法适用范围是一般纳税人。
简易计税方法
又称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法律依据】
《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半2%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