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法律顾问律师普法音频>> 外来人口子女上小学需要什么手续
外来人口子女上小学需要的手续有:
1、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
3、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正规房屋租赁凭证;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记录;
5、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外地户口上小学需要以下条件:
1、办理入学手续时,需向学校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家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家长从业证明:用工合同复印件或工商执照复印件或街道出具的打工就业证明;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子女原学籍证明材料:小学、初中新生入学需要有原户籍地乡镇的外出就学证明,转学需要有原学校的转学联系表或转学证明;
2、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上相关材料向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根据其实际暂住及当地教育资源的分布情况,指定学校接收就近入学;
3、从原就读学校的流动人口子女,应先向暂住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到其指定的就读学校领取并填写相关转学表册,由接收学校盖章,再由原就读学校及区县教委盖章,完成转学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