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法律顾问律师普法音频>> 大股东持股比例是多少
大股东持股比例是:
(1)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大股东;
(2)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十以上股东为大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达百分之五十的股东为控股股东。
股东的职责有:
一、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股东权利有:
(1).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股东在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内拥有了表决权,也就相应的拥有了对董事、监事的任免权,以及体现在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如公司资本的增减、公司的合并分立等。
(2).查阅权:
股东要参与公司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其前提是要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
(3).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按照《公司法》第35条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4).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按照公司资本维持原则,股东在向公司出资后获得股权后,法律禁止股东抽逃出资。
(5).红利的分配权:
红利的分配权也是股东的核心权利。
作为投资者向公司出资的主要目的是得到收益。
(6).公司的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股东的义务有:
(1).股东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
(2).缴纳认购的出资额。
(3).资本的充实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