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法律顾问律师普法音频>> 12350举报受理范围
12350举报受理范围主要包括:
1、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事项,如水上交通、道路运输、港口经营、交通工程建设、基础设施等。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3、违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规定的,如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4、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存储、销售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小炼油、小冶金和淘汰落后的产品、工艺、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
5、建筑施工、工矿商贸、非煤矿山存在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作业的。
6、关闭取缔、停产整顿后,未经验收、批准擅自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7、迟报、漏报或者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限期予以整改的。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2350的含义
12350是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领域的举报投诉工作,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经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核配“12350”作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号码。
12350服务流程
1.受理举报
2.填写“安全生产信访举报单”
3.举报核查
4.办理结果反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