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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从事第二职业违法吗
2023-12-12 法律顾问 阅读量: 1348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事第二职业是否违法视情况而定。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事第二职业不违法的情况如下: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在编人员,从事第二职业不违法,但不能影响本职工作,且与本职工作没有关联性,否则会被给予处分。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劳动者,从事第二职业不违法,但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事业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事业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事第二职业违法的情况如下:

(1)事业单位职工非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但所从事的第二职业会影响本职工作的履行,或者与本职工作有密切关联,或者第二职业与本职工作产生冲突,则属于违规行为。

(2)事业单位职工违反国家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职领取报酬的,或者从事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则属于违规行为,可能会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

(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十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

(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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