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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车可以抵押吗
2023-11-13 债权债务 阅读量: 178

按揭车待未还清贷款之前不能抵押。

在没有还清贷款前,产权还未归属于个人,因此不能进行抵押。

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汽车抵押贷款程序有:

1、推出贷款申请。借款人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如果贷款申请符合此金融机构的贷款范畴,接着就需要准备相应的资料。

2、准备贷款资料。因为很多客户在进行贷款的时候都急需用钱,如果可以提前将材料准备好,将省去很大的麻烦,需要的资料有: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车辆为组织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暂住人口还需提供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盖公章);

(3)抵押合同原件;

(4)抵押权人委托书和机动车所有人委托书(盖公章及核对章);

(5)如是代理的,还需代办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机动车登记证书;

(7)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

3、评估价款。提交以上材料后,银行根据所提交的材料要对抵押的汽车进行实地勘察、评估。每个环节都是汽车抵押贷款流程中重要的一环,此环节直接决定着你的汽车抵押贷款的额度,一般来说,这次评估和市场价格会有一定的出入,因为评估机构会考虑多重因素。

4、报批贷款。将所有审贷资料还有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至银行进行审批。此时贷款客户一定要注意,把所有的资料准备齐全,如果到时候有缺少的会影响贷款进度。

5、借款合同公证。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公证的流程:

(1)当事人应准备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明;

②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③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借款合同。

(2)双方带上相关材料,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合同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文件,查问当事人签订合同是否受到欺诈或胁迫,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合同上签名并按手印。

6、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凭汽车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提出抵押登记申请,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①车辆抵押登记申请书;

②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③抵押合同;

④机动车登记证书;

⑤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⑥可以证明抵押车辆价值的资料;

⑦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2)受理申请:

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审核:

登记机关从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车辆权利状况后,审查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4)登记:

①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②预购的车辆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

(5)收费发证:

①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②将已加盖抵押专用章的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办理汽车抵押贷款注意事项:

1、抵押借款合同注意事项:

(1)抵押借款合同中,应该注明抵押物名称及数量,比如车型、车牌号、发动机号;

(2)合同中,应明确借款人为车辆合法所有权人,如“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3)合同中,应明确借款期间车辆的保管方式。比如,是质押还是抵押,车辆由借款人保管,还是出借人保管。

2、借款金额:考虑车辆贬值因素:

借款人用车辆抵押借款时,出借人应该考虑车辆的现有评估价,以及以后的贬值情况。通常,借款金额控制在车辆评估价的六七成以内。而且借款期限不要太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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