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法律顾问律师普法音频>> 土地使用税如何申报缴纳
土地使用税申报缴纳具体如下:
1.上门申报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就其应税项目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网上申报
(1)进入申报系统。我要办税→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2)核对基本信息。核对纳税期限、土地编号、应缴税额是否正确。
(3)申报。点击申报即可。需要立即扣款就点“是”,后期扣款就点“否”。
(4)申报状态查询。
土地使用税的含义
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
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
土地使用税申报需要的材料
1.房产让,土地证、以及相关的,比如租凭合同、评估材料、转让合同等能证明房产价值的材料(复印件带上)
2.申报表,在当地财税网上可以下载的,或到税务局领取。
3.填好后盖上法人(签字)章和公章。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注意事项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免缴土地使用税的情形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五年至十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