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音频>> 夫妻间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夫妻间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
1、如果是房改房,需要提交原售房单位的证明,写明因供暖原因允许将产权人变更为配偶的名字;如果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夫妻双方写变更申请并简单注明理由。结婚证复印件;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房屋所有权证;
3、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
4、如果取得房产证在结婚登记之前,这种过户是按赠与处理。需要的手续是拿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赠与公证书,房屋产权证,契税缴纳凭证,双方身份证明到房地局办理。
夫妻间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