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法律顾问律师普法音频>> 临时身份证外地可以办吗
《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另外,本法第十条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的资料:
1.《居民户口簿》;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
3.公安机关开具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4.临时居民身份证需要缴纳的办理费用。
临时身份证办理流程
1.准备证件。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带上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也需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在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时,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
3.填写临时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4.缴纳证件工本费。公安机关核对无误后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办理临时身份证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1)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必须在申请领取、交换领取、补充居民身份期间
(2)临时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有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籍地址、公民身份证号码、本人照片、证明书有效期和发行机构
(3)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从发行日起计算
(4)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发行
(5)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3个月,临时居民身份证的临时居民应当回到临时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九条
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