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经济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债务纠纷的诉讼费用是多少
债务纠纷起诉诉讼费的收取标准是:
(一)财产案件,主要是通过诉讼请求的具体数额分段进行缴纳并且与比例有关:
1、1万元以下的案件:每件交费为50元;
2、1—10万元的案件:诉讼标的额乘以2.5%后减去200元;
3、10万元—20万元的案件:诉讼标的额乘以2%加上300元;
4、20万元—50万元的案件:诉讼标的额乘以1.5%加上1300元;
5、50万元—100万元的案件:诉讼标的额乘以1%加上3800元;
6、100万元—200万元的案件:诉讼标的额乘以0.9%加上4800元;
7、200万元—500万元的案件:诉讼标的额乘以0.8%加上6800元;
8、500万元—1000万元的案件:诉讼标的额乘以0.7%加上11800元;
9、1000万元—2000万元的案件:诉讼标的额乘以0.6%加上21800元;
10、2000万元以上的案件:诉讼标的额乘以0.5%加上41800元。
(二)执行费,申请人不需要预先缴纳,缴纳的是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缺少执行金额或具体价额:那么每件就是50元—500元;
2、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费用为50元;
3、1万元—50万元:执行金额乘以1.5%减去100元;
4、50万元—500万元:执行金额乘以1%加上2400元;
5、500万元—1000万元:执行金额乘以0.5%加上27400元;
6、1000万元以上的:执行金额乘以0.1%加上67400元。
(三)保全费。
1、财产数额在1000元以下的或者与财产数额无关的:每件30元;
2、1000元—10万元的部分数额 :乘以1%;
3、10万元以上的部分乘以0.5%,但不能高于5000元。
(四)离婚案件:每件诉讼费是50-300元,20万元以上的数额收0.5%。
(五)侵害人身权案件:每件诉讼费是100-500元,5万—10万的部分数额,收1%;10万以上的部分数额收0.5%。
(六)其他的非财产类型案件:每件诉讼费是50-100元。
(七)劳动争议类案件: 每件诉讼费是10元。
(八)知识产权有关的纠纷案件:如果金额无争议的,每件500-1000元;如果金额有争议,就按财产案件的诉讼费计算标准来算。
(九)破产案件:依据破产的财产总数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的具体受理费标准减去一半计算,但必须低于30万元。破产申请费是在清算完成后才要求缴纳。
(十)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诉讼费是100元;其他的行政案件,每件诉讼费是50元。
(十一)管辖权异议案件:异议如果不具备成立条件的,每件诉讼费是50-100元。
(十二)申请支付令案件: 缴纳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标准的三分之一。
(十三)申请公示催告案件:每件交诉讼费是100元。
(十四)仲裁裁决申请撤销的或者仲裁协议的效力得到认定的:每件交诉讼费是400元。
(十五)案件通过简易程序来审判,通过调解解决或者当事人直接就申请撤诉的,第三人在拥有独立请求权的基础上提出相关诉讼意见,人民法院如果决定合并来审理解决,那么案件的受理费就只需缴纳一半。
二、诉讼费用的承担主体: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4.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5.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