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屯昌县

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综合律师普法音频>> 盗用他人照片侵犯了什么权利

盗用他人照片侵犯了什么权利
2022-12-15 综合 阅读量: 7140

盗用他人照片是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违法行为,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消除影响。

肖像权:

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法律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使用公民的肖像。人像、纪实摄影作品如果是没有征得肖像权人同意而拍摄的,原则上不能发表、展览,即使是单纯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展览。

肖像权简单来说就是肖像权人可以对自己的肖像权利进行自由使用。若他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擅自使用其专有的肖像。

违法犯罪人员、失信被执行人、网络广告欺诈、造假人员等可以对其照片、视频进行曝光,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肖像权是公民人格权利中的一种,它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1、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有权禁止他人恶意玷污自己的肖像,或是未经本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地使用自己的肖像;

2、有权同意他人摄制、写生本人的肖像并无偿或有偿请求司法保护。

肖像权的限制:

1、参加游行、示威和公开演讲的人,因其活动目的具有公共性,不得反对他人对上述活动拍照;

2、有特殊新闻价值的人,不得反对记者的善意拍照。如特别幸运者或者特别不幸者、重大事件的当事人或者在场的人等,均属这种情况;

3、嫌疑犯不得反对司法人员为司法证据目的的拍照;

4、肖像专用权是指使用肖像来标记和表彰自己的权利,即决定是否使用、如何使用肖像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使用其肖像。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1、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2、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3、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4、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5、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热门推荐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563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