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音频>> 一方要求离婚一方不离婚怎么办
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登记离婚不成,要求离婚的夫妻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一、起诉
原告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起诉离婚所需证据如下:
1、证明夫妻关系确已破裂的证据:
(1)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报警记录、证人等相关证据。
(2)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等。
(3)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2、证明有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存折等;证明有股票,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股票资金对帐单等;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等。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3、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的证据:
(1)子女户口、出生证明、身份证。
(2)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有关居住情况等证据。
(3)如涉及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二、调解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有三种结果:
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第二,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三、审理与判决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
民法典规定,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