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音频>> 抚恤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抚恤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因收到人身损害获赔的抚恤金,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上述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也属于军人一方的个人财产。
抚恤金国家通过发放金钱向优抚对象提供生活保障的优抚形式,包括伤残抚恤和死亡抚恤两种。
享受死亡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否则不能享受。
死亡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无需先分出一半给夫妻存活的一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死亡抚恤金的分配没有明确规定,但其性质上属于死者近亲属的共有财产,可参照遗产继承规则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