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建筑工程律师普法音频>> 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有哪些
工程分包,说的是总承包人或承包人在和发包人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后,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把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中某部分施工内容交由其他施工人(即分包人)来施工。
所谓劳务分包,指的是建设工程的承包人把自己所承包的工程中的全部或部分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承包企业去开展。劳务作业分包可视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中的一类。
劳务分包跟工程分包,虽然都叫做分包,但本质上有很大的区别。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主要从4个方面来区分:
1、两者对应的主体不同。劳务分包指的是劳务分包人与总包人或专业承包人之间发生的行为关系,而工程分包指的是总包人和专业承包人之间发生的行为关系;
2、两者对象不同。劳务分包的对象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人的劳务部分,而工程分包的对象是工程;
3、两者合同效力不同。劳务分包属于合法的行为,法律也并没有禁止,而工程分包如果没有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就属于无效行为;
4、两者法律后果不同。劳务分包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而工程分包会牵连到发包人,发包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