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债权债务律师普法音频>> 抵押权成立的条件
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抵押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抵押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为产权纠纷的动产或者不动产;
3、抵押物的价值应当经过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