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综合律师普法音频>> 政务处分法规定记过的期间为多少个月
政务处分法规定记过的期间为12个月。
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被撤职的,按照规定降低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同时降低工资和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八条,政务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六个月;
(二)记过,十二个月;
(三)记大过,十八个月;
(四)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