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综合律师普法音频>> 为什么不直接起诉而发律师函
是因为诉讼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成本,而律师函并不存在什么风险而且成本很低。律师函主要是起到一种传递信息的作用,是律师通过法律文书将委托人的意思传递给另一方当事人。律师函在传递信息的过程中,可以产生一种威慑作用,让对方在法律的压力下,履行自己应该履行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
(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
(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
(八)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