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综合律师普法音频>> 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未经什么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未经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一条,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并指定专人管理;未经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