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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行政诉讼律师普法音频>> 行政复议期限
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一般有六十日,从申请人知道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申请人可以在上述期限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的申请。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广西公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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