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债权债务律师普法音频>> 按份之债的成立需要具备哪些要件
按份之债的成立需要具备的要件:
1、按份之债的债务人应当为二人以上;
2、按份之债的标的应当为可分标的;
3、按份之债应当事先约定债务份额;
4、法律规定的其他按份之债的成立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
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