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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原件传真件和扫描件有什么法律效力及区别
2020-03-09 合同纠纷 阅读量: 1400

原件传真件是一种直接来源于争议事实而且可以单独、直接证明争议事实的证据,法院一般都予以直接采信。扫描件的证明效力是很低的,除非对方对扫描件认可,否则需要提供其它相关证据进行佐证,形成证据链条,扫描件才能作为定案证据,从而具有较高证明效力。

如原件真实,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而扫描件即使鉴定真实,仍不能直接作为证据认定,这就是两者区别。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63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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