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法律顾问律师普法音频>> 限制出境期限如何规定的
在实际操作中执行法院一般将限期限制在1年以下,一般为3或6个月。限制出境期限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由省级通报备案机关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决定;限制出境期限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由地级以上通报备案机关决定;限制出境期限三个月以下的,由县级以上通报备案机关决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55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