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行业交流律师普法音频>> 公务员如何理解
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因其具有的双重法律身份而享有不同的法律地位:
一方面,公务员是公民。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首先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
另一方面,公务员是国家的公务员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享有公务员的法律地位。
国家公务员分为政务和业务两类。
政务类公务员,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组织法进行管理,实行任期制,并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业务类公务员按照国家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实行常任制,两类国家公务员履行宪法、组织法、国家公务员法以及国家公务员条例规定的职责。
公务员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五条,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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