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公司法务律师普法音频>> 当法人代表的利弊
法人承担的义务更广泛,权利也更广泛。简单来说,刑法上公司的犯罪情形,都可能让法人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而仅作为出资合伙人则可以避免承担责任。
从股份看区别不大,当不当法人,但从公司长远来看肯定是有区别的这个就要从几个方面来说:
一、如果对投资的公司够信心,认为一定有发展前景,做法人是对的。将来公司壮大直至上市优势就很明显,反之,如果不明朗,半夜都睡不安稳。
二、如果资金够充分也可以选择当法人,毕竟职称是正的,而的合伙人则是副的,给心理增加了不少优越感。
三、如果选择当法人,那么说话分量更重,有最后的决策权;如果认为在决策方面优于别人,那么为了公司长久的考虑义不容辞要选择当法人。
四、如果没有足够的耐力和管理能力,那么要慎重,大家都知道公司成立之初,会有很多的事情要去处理,条理性要好,否则最后会疲惫不堪。
而且开办之初,对未来的方向有不可预料之处,也要做好最坏的打算。
五、如果够年轻,有魄力。那么也可以不用考虑太多不利因素,相信自己一定行,往好的方向去思考,也为人生积累一笔无价的财富,对于将来为自己定位更准更有把握。
【法律依据】
依照《公司法》,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是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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