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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共同财产怎么继承股权
2020-11-04 公司法务 阅读量: 387

股权虽然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配偶继承人继承相应份额之前应当对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析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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