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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债权债务律师普法音频>> 欠债如何能不连累家人
如果是夫妻,一方欠债不想连累另一方,可以以个人名义借债,这样就属于个人债务,配偶无需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广东南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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