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行业交流律师普法音频>> 借条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
1、一般保证责任: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担保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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