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刑事辩护律师普法音频>> 伪造公章罪立案标准
伪造公章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侵犯的对象是公文、证件、印章,且仅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和印章;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