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音频>> 婚约财产的纠纷有什么调解原则
婚约财产的纠纷的调解原则:
(一)首先立足调解双方和好。
(二)注意区分婚前给付财产的不同性质。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