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合同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要式合同和有名合同的定义是什么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
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或者经济生活习惯上按其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
比如,我国《合同法》中规定的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委托合同等。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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