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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疫情期间对延期开庭的具体规定有什么
2020-02-17 疫情相关 收听量: 3308
00:00 32″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王瑾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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