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宜宾市

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行业交流律师普法音频>> 如何确定无因管理行为

如何确定无因管理行为
2020-01-17 行业交流 收听量: 662
00:00 41″

从以下方面认定无因管理行为:

1、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

2、无因管理必须是为了被管理人的利益。

3、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无法律上的义务。

《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张韧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热门推荐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167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