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经济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者其他代替物。
如果不履行债务一方是支付方,则丧失返还定金的请求权,如果是收受方,则对方有双倍返还定金的请求权。
此即为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
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
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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