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重庆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江津区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员工在公司组织的活动中受伤,入院诊断为右桡骨远端骨折,右远尺桡关节脱位,已做右桡骨远端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公司在员工入院后就已提交资料申请工伤认定,目前员工已出院,出院证上医嘱:建议休息壹月,1、3、6月定期复查,根据复查情况决定是否负重;二次手术取出内固定物。目前工伤认定书还未下等待中,员工去医院复查一次,又开了建议休息壹月的证明,公司也给员工按月发放了工资。请问:员工这种情况有没有固定的医疗期、休息期,是否必须按医院每月开的证明来休息?员工受伤前不久公司才进行了缩编调整,员工休息期间公司可否安排其从事不负重的文职类工作?若认定非工伤,公司应该承担哪些费用或赔偿?
郭水平律师 重庆-南川区 重庆祥永律师事务所
能从当事人实际出发,提供合理解决方案,使当事人少花冤枉钱,节
帮助人数:34人 粉丝人数:791人
顾竞择律师自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办理了大量多个领域的诉讼和仲裁
帮助人数:61人 粉丝人数:1286人
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专业,从事法律专业多年,给省内外多家大型公
帮助人数:509人 粉丝人数:2505人
帮助人数:76人 粉丝人数:1295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