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佳木斯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重庆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江津区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子非鱼亦非虾

重庆-江津区劳动工伤1个月前

¥5.00

员工在公司组织的活动中受伤,入院诊断为右桡骨远端骨折,右远尺桡关节脱位,已做右桡骨远端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公司在员工入院后就已提交资料申请工伤认定,目前员工已出院,出院证上医嘱:建议休息壹月,1、3、6月定期复查,根据复查情况决定是否负重;二次手术取出内固定物。目前工伤认定书还未下等待中,员工去医院复查一次,又开了建议休息壹月的证明,公司也给员工按月发放了工资。请问:员工这种情况有没有固定的医疗期、休息期,是否必须按医院每月开的证明来休息?员工受伤前不久公司才进行了缩编调整,员工休息期间公司可否安排其从事不负重的文职类工作?若认定非工伤,公司应该承担哪些费用或赔偿?

1位律师回复

郭水平律师 重庆-南川区  重庆祥永律师事务所

60"

18人收听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993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