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抚州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江西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萍乡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江西-萍乡债权债务1个月前

你好!我2014年12月为别人货款签了200万元最高额抵押合同5年,借款主合同是2年(2014.12.1-2016.11.30)。但借款人分别是2014借款200万元,20Ⅰ6年又借款200万元借新还旧,2018年又借款200万元借新还旧.我想咨询一下,我的抵押担保是不是在2016年借款人还清了主合同期间的200万元。后面所借的款,我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应该是不承担担保责任了对吧?也就是失去了担保时效对吧

2位律师回复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017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