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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17年10月初因为发现家门口公共水表房有漏水(从上往下流),我反应给物业之后他们花了一个来月才修好,导致我家有两幅墙面渗水进来,之后墙面开始变黑爆烈,每幅墙损坏面积大概一平米,刚开始我叫物业修复好就可以了,但他们就说反馈给开发商,我就暂停交物业费,其间我跟物业交涉几次,他们都不理,每个月就知道催我缴物业费,到去年物业愿意帮我修好,我可不愿意了,我要求免除事发之后所产生的物业综合服务费,他们不愿意。到今年差不多四年了,现在发给我律师函,要我交物业费和产生的利息,我该反诉他们什么??我想反诉物业:一要修复好,二要免除服务费,感觉没享受到服务,三要赔偿房屋折损费和精神损失费,因为这几年想卖房,别人介意我这两幅爆烈的墙,平时自己出入见到这墙也难受,平时或节假日亲戚朋友来就更难受了。你觉得我这样的诉求可以吗?还有这个房屋折损费和精神损失费怎么算?谢谢了!
李凡律师 广西-桂林 广西鹏韵律师事务所
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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