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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通知:被告人,王辉(33262419881011****),因拖欠《金融机构》欠款一案,未按协议约定按时还款,经多次催缴未果。现被告涉嫌恶意骗贷,涉案金额3106.07元。现依我国《刑法》193条及《合同法》203条。将强制冻结其以及其直系亲属名下银行账户的资金财产。现案件进入审核期《审核期48小时属于紧急还款期,暂不承担法律责任》审核通过递交户籍地办案部门。当事人将承担15天到6个月刑事拘留及3000-2万合同违约金。开庭法院暂定为【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律师函即将寄往户籍地址,请注意查收。万丰律师事务所-案件审核组。
林均律师 浙江-台州 浙江建策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