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江门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安徽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芜湖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PC用户

安徽-芜湖房产纠纷1个月前

¥30.00

姚律师你好,我是安徽宣城人,2018年在伟星公元天下购买房屋面,合同交付时间是2021年7月31日,2020年伟星物业给我们电话去取房,由于我们不需要提前取房,故没有去,今年按合同约定取房,物业告知取房需多收取1年半的物业管理费用,这合理吗,依椐是我们和建设方伟星物业签定了补充协议,提前取房补充协议,如果我们没有提前入住,是不是也要收取该笔费用,我们是否可以拒付,如果物业不让我取房,如果我们不交之前一年半的物业费用的话,对方是否违约,对方如柜不让我们取房,我们该怎么办

6位律师回复

张鹏律师 安徽-合肥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32"

38人收听

张燃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

31"

54人收听

刘律师律师 安徽-芜湖  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57"

43人收听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662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