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安徽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芜湖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姚律师你好,我是安徽宣城人,2018年在伟星公元天下购买房屋面,合同交付时间是2021年7月31日,2020年伟星物业给我们电话去取房,由于我们不需要提前取房,故没有去,今年按合同约定取房,物业告知取房需多收取1年半的物业管理费用,这合理吗,依椐是我们和建设方伟星物业签定了补充协议,提前取房补充协议,如果我们没有提前入住,是不是也要收取该笔费用,我们是否可以拒付,如果物业不让我取房,如果我们不交之前一年半的物业费用的话,对方是否违约,对方如柜不让我们取房,我们该怎么办
张军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君和诚律师事务所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马振文律师 河南-安阳 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
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多家国企及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并
帮助人数:60人 粉丝人数:1670人
15683330033,微信:15213164407北京盈科
帮助人数:462人 粉丝人数:2042人
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帮助人数:20人 粉丝人数:685人
郭长敏律师,现为重庆俊采律师事务所法人,曾先后在北京市中银律
帮助人数:63人 粉丝人数:1457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