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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凌晨29分,两位当事人在利用曹操专车打车时发生严重追尾,导致两位当事人腰部和腿部受伤,当时双方司机告知受伤当事人交警无法到达现场,选择先去医院进行诊断,后续到交警处上报情况时背着当事人慌报此次交通没有受伤人员,后被交警发现,开了一张纸质证明,有人受伤。肇事司机除7日凌晨对受伤当事人履行一次责任后就关机,不接当事人电话,警察也无法联系到该肇事司机。后续报案后,交通警察默认此次交通案件已经完成,不作为。公安警察则告知属于民事纠纷,让当事人自己解决。请问这边应该怎么做,什么样的办法能最快让相关部门进行案件跟进呢?
谭李瑞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冰聚律师事务所
于2004年开始执业,担任多家行政,事业,企业单位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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恪守职业道德,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坚持当事人的利益至上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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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为湖北省内最大专业律所,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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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专利代理师,高级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咨询师,获会计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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